法律分析:工傷后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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