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院承認外國離婚判決需滿足以下條件:
1、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
2、外國法院依照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
3、不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
一、保護外國人著作財產權應符合哪些條件
保護外國人著作財產權應符合的條件:1、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所屬國或者經常居住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2、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3、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成員國出版,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
二、如何認定商標權人
商標權人可以根據商標注冊證來確定,沒有注冊證可以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網站查詢確定?!渡虡朔▽嵤l例》第九十五條規定,《商標注冊證》及相關證明是權利人享有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憑證?!渡虡俗宰C》記載的注冊事項,應當與《商標注冊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商標注冊簿》確有錯誤外,以《商標注冊簿》為準?!渡虡朔ā返诙鍡l第一款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三、涉外離婚財產分割的判決標準有哪些
涉外離婚財產分割的判決標準如下:
1、離婚財產中,由于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2、取得相關財產資料,并把這些資料送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以后再把經公證的資料送到中國大使館進行認證;
3、如果雙方在外國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涉及不動產在中國尚未分割,只能首先向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的效力后,再依照我國法律向不動產所在地法院起訴,申請對原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動產進行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一條
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的,可以由當事人直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也可以由外國法院依照該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人民法院承認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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