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才有效。
2、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偽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為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不得處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一、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立遺囑人所立的遺囑是在受脅迫、受欺騙或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偽造的遺囑;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基于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
(1)立遺囑人生前已處分了遺囑涉及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或部分無效。遺囑是于被繼承人死亡時才產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所以立遺囑人可在遺囑生效前,即生前處分其作為遺產的財產。一旦遺囑人生前處分了遺囑中所涉及的財產,就等于遺囑人變更了原來遺囑中相應的內容,導致遺囑部分或全部無效。
(2)遺囑處分的他人的財產導致遺囑無效。遺囑只能處分立遺囑人個人財產,而不能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家庭成員的共同財產、屬于國家、集體所有的財產或其他人所有的財產。涉及處分他人財產的,遺囑部分無效,但不影響遺囑其他部分的效力。
4、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
(1)遺囑中未留特留份而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傥迨艞l規定: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份額,一是造成其生存危機,二是將增加社會負擔。這是法定的強制性規定,如果遺囑沒有保留特留份,在遺產處理時,應首先留下必要的遺產,剩余的部分再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2)遺囑沒有給胎兒保留繼承份額,導致遺囑部分無效?!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傥迨鍡l規定“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毕嚓P法律規定,“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當從繼承人繼承遺產中扣回”被繼承人死亡后,撫養子女的義務隨之消失,但對于胎兒出生后是活體的而言,其需要撫養教育費用,遺囑不得侵害其生存的權利。因此,遺囑如果不給胎兒保留相應的份額,將導致遺囑部分無效,應從遺產中撥出一部分作為胎兒的繼承份額。
5、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沖突造成遺囑無效。
遺贈撫養協議因是雙務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遺贈、再次是繼承。對同一財產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遺贈撫養協議為準。如果,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遺贈相沖突,沖突部分的遺囑內容無效。
6、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于或等于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后無剩余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遺囑部分無效的情況下,并不影響遺囑其他有效部分的生效,有效部分按照遺囑規定的繼承,無效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遺囑全部無效,死者的遺產應按法定繼承處理。
二、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是什么
老人立遺囑的有效條件如下:
1、立遺囑的人必須是民事主體,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如果遺囑人是受欺詐、脅迫等訂立的遺囑,遺囑是無效的、同時偽造的遺囑、被篡改的遺囑都是無效的。
3、遺囑只能分配遺囑人合法有效的個人財產,如果遺囑分配了國家、集體、或他人的財產,那么該部分是無效的。
4、遺囑需要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沒有給這類繼承人保留遺產份額,那么在處理遺產時,應當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余的遺產,才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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