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在審批貸款時,會根據借款人的信用記錄進行評估,如果借款人有不良信用記錄,銀行可能會采取以下行動:拒絕貸款申請、要求增加抵押品、提高貸款利率等。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國,信用記錄是由征信機構負責記錄和評估的,如果借款人認為信用記錄有誤,可以向征信機構申請核實或糾錯。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借款人在簽訂貸款合同時應當如實告知自己的信用狀況,如有不良信用記錄應當告知銀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個人有權要求查詢個人信用信息,并有權向征信機構提出異議和申請修正。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借款人有隱瞞或者欺詐行為,或者提供虛假的資料,導致貨款不能按期歸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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