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了離婚手續的離婚協議不可以再變更。因為辦理了離婚手續后離婚協議就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了,因此是不可以再進行變更的。
辦理了離婚手續后夫妻雙方就需要按照離婚協議的內容履行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則另一方可以起訴解決。
一、夫妻共同返還債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離夫妻共同返還債務是符合法律規定,離婚協議關于關于房產債務的規定是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來自主的協商,離婚協議書必須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才能生效,所以簽了協議但還沒到民政局辦理手續的夫妻們還有挽回和反悔的機會,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反悔。
同時,正因為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手續一刻起生效,所以簽訂離婚協議書一定要謹慎,切忌不要為了多買房、子女就讀學校等各種原因“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證,追悔莫及。
二、財產分割協議書簽了還可以反悔嗎
財產分割協議書簽訂后是否可以反悔,取決于是否辦理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領取了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就不能反悔。如果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沒有領取離婚證,這份離婚協議書就沒有法律效力,就可以反悔。
三、民法典離婚協議房子歸孩子沒過戶能賣嗎
一、房屋房產證是夫妻雙方一方名下,在離婚后將房屋歸屬于子女,但是未辦理過戶手續的,夫妻一方原則上是無權出售該房屋的。二、夫妻之間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后,該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房屋應該歸屬于子女。三、房屋雖然沒有辦理過戶登記,但是如果已經將房屋交付給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權。四、單方出售的話買方如果不知情,并且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屬于善意取得,子女無權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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