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者的辭職要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工資肯定是會有、做一天有一天的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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