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上班一天,公司不可以不發工資,上班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資,公司不可以克扣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的,需要根據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來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即使勞動者只工作了一天,單位也需要按約定向其發放工資。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是工作了,不管是工作幾天,都會有工資的。一般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辦理工作交接之后,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相應的工資。如果單位不支付的,可以進行仲裁。
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后,用人單逾期不支付的,勞動監察部門可以對用人單位作出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的處罰。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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