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五個程序,申請人提出仲裁申請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會在五日內受理并通知申請人,然后進行開庭、調解和裁決等環節,如果調解不成或一方當事人反悔,仲裁庭將及時作出裁決。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程序,我把他簡單的歸納為: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5個程序。
1.申請。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2.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3.開庭。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將進行申請人明確請求、被申請人答辯、仲裁庭調查事實、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
4.調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會制作調解書。
5.裁決。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會及時作出裁決。
拓展延伸
勞動糾紛處理:如何應對公司否認員工身份的情況?
當面臨公司否認員工身份的情況時,應采取以下步驟來處理勞動糾紛。首先,收集與自己身份相關的證據,如雇傭合同、工資單、社保繳納記錄等,以證明自己是公司的合法員工。其次,與勞動仲裁機構聯系,提交勞動糾紛申請,并提供所有證據支持。同時,可以尋求勞動律師的幫助,他們將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建議和代理您的案件。在整個過程中,保持與公司的溝通,并記錄所有交流。最后,根據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如果公司仍然否認員工身份,可以考慮提起訴訟尋求法院的判決。請注意,這只是一般建議,具體情況可能需要根據法律和具體案件來決定如何行動。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具體的指導。
結語
勞動仲裁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開庭、調解、裁決五個步驟。申請人應在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請后五日內,判斷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如符合則受理并通知申請人,否則書面通知不予受理。在仲裁過程中,雙方將進行請求與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最后意見等環節。仲裁庭在裁決前會進行調解,如達成協議,將制作調解書。如調解不成或一方反悔,仲裁庭將及時作出裁決。當面臨公司否認員工身份的情況時,可采取收集證據、聯系勞動仲裁機構、尋求勞動律師幫助等步驟解決勞動糾紛。最終根據仲裁機構的裁決,如公司仍否認員工身份,可考慮提起訴訟。具體情況需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得更具體的指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節 開庭和裁決 第三十四條 【仲裁員的法律責任】仲裁員有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情形,或者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將其解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責任 第一百零一條 用人單位無理阻撓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行使監督檢查權,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