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丈夫死后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法律規定只有老人的直系親屬如親生子女才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媳與公婆并不具有血緣關系,兒媳只在丈夫活著的時候有協助丈夫贍養公婆的義務。丈夫死后媳婦可以不贍養公婆。
一、我國的父母子女關系分為兩類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包括父母與婚生子女、父母與非婚生子女。
2、法律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主要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而公婆與兒媳之間,岳父母與女婚之間,雖然按父母子女關系相稱,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兒媳對公婆,女婚對岳父母,沒有法定的贈養義務。兒媳對公婆,女婚對岳父母,在特殊情形下享有遺產繼承權我國繼承法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婚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賠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梢?,在極特殊情形下,兒媳對公婆,女婚對岳父母,才享有遺產繼承權。
二、養人盡贈養義務的表現
(一)做到經濟上供養老人。贈養人對無固定收入或收入不多而無力維持正常生活的老人,應當提供足夠的金錢資助和糧油、燃料等實物幫助,保證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所在家庭的正常生活標準。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養人要照顧和料理好老人的日常生活,尤其是對高齡、殘疾和患病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凡是老人生活中需要別人幫助和扶持的,賠養人都應當盡心盡力去做。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賠養人要從精神上關心和安慰老人,使老人的心理要求得到基本滿足,確保老人的身心健康。尤其對患病和喪偶老人,家庭成員要給予更多的精神安慰,幫助其擺脫痛苦,安度晚年。
(四)照顧老人的特殊需要。在老人由于年老體衰,出現行動不便聽(視)力障礙等逐漸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情況下,會產生一些不同于常人的特殊需要贈養人應盡力予以照顧和滿足。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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