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了不動產證還需要辦土地證。房產證上是沒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產證記載的是房屋所有權,而不是土地證,所以是沒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房屋所有權的期限是永久,而土地使用權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四十、五十年或者七十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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