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占用征收林地 定額管理辦法》 ,要求切實加強占用征收林地管理,落實占用征收林地定額管理制度,嚴格 保護、節約集約使用林地,嚴格控制林地轉為建設用地。占用征收林地定額是指年度內國家允許勘察、 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占用征收林地面 積的最大限量。根據辦法,定額使用應當以嚴格保護為前提,節約集約使用林地;執行國家 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優先保障國家重點基礎建設項目;嚴格控制林地轉為建設用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條 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設置及其職責,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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