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際級運動健將、運動健將、一級運動員、二級運動員、三級運動員。
法律依據:
《奧林匹克憲章》
第1條 內容包括奧林匹克運動的最高權力、運動的范圍、國際奧委會的作用。
第2條 內容包括關于國際奧委會的法律地位、成員的資格與產生等內容。
第3條 內容包括國際奧委會對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的承認和國際單項體育聯合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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