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達成了賠償協議,并且已經實際履行,一方反悔想重新要求賠償是不行的。
2、因為賠償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除非雙方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認為簽訂賠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
或者存在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賠償協議,由法院重新按照規定進行判決。法院如果查明屬實,就會判決撤銷賠償協議。
3、如果不存在可撤銷的證據和理由,法院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當事人仍然按照賠償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
所以,如果在交通事故中一方出現反悔的情況時,受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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