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第一,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盡量清楚用工單位是否為合法經營的單位,有無用工主體資格。否則,即使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
一、勞務派遣單位如何協商一下需要降薪嗎
如果勞務派遣中的用工單位要調崗降薪,也需要和員工協商。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且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當事人各執一份。
二、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違法。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據核心的地位。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執行勞動合同制度過程中有些合同規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為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
3、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這是履行勞動合同和勞動爭議處理的重要依據,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
4、既要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又要結合實際。簽訂勞動合同偏離法律、行政法規,可能產生無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規,而必須結合實際情況,特別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留有余地的地方;
5、合同內容可簡可繁;
6、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
三、包工是雇傭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是雇傭關系,包工完成的是雇主所特別指派的任務或者授權的經營范圍,所以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雇傭關系,從事的也是雇傭活動,而其中一方主體也沒有用人單位的性質。而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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