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法條:各自所有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財產協議處理,否則由法院根據情況判決;一方負擔更多義務時有權請求補償。離婚財產分割法條包括以下相關內容:
1. 夫妻各自所有的財產一般歸各自所有;
2.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判決,依據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
3. 夫妻中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更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睹穹ǖ洹返谝磺Я惆耸邨l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該內容由 楊嵐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