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不同:
1、對現場的處理不同。私了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對事故事實或對責任確定看法不一致,可保留現場讓警察介入;公了事故時,只要警察認為事故事實清楚并已確定了責任,就必須撤除現場。
2、對賠償的處理不同。私了事故時,當事人之間可以就賠償問題討價還價;公了事故時,警察只按照責任的劃分及法律規定作出原則性的結論,而不參與當事人之間具體的討價還價和轉交現金。
3、是否處罰違法行為不同。私了事故,不存在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問題;公了事故時,警察必須履行職責,對證據確鑿的當事人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一、蓋房子鄰居無理取鬧不讓蓋算犯法嗎
如果建房子是經過合法審批,鄰居無理取鬧,算犯法??梢灾苯訄缶?,警察會出面調解。對于一般翻蓋房屋,取得一定批準即可翻蓋。獲得批準意味著并不影響鄰居。一般情況下,涉及到擋光、擋路等問題,如果侵犯了鄰居的權益,鄰居有權阻止,但通常要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例如村委會調解、法院起訴,鄰居行為上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警察可以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民事糾紛解決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私了,一種是公了。私了就是雙方私下協商或者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達成和解;而公了就是直接走法律程序,經法院審判。一般民事糾紛產生之后,比如消費者糾紛由工商局介入,事故糾紛由交警隊介入,打架斗毆由派出所或公安局介入等等,總之發生糾紛后,根據發生糾紛的類型的不同,必然會有一個部分介入。在這個部門介入的前提下,雙方是可以達成和解的,如果協商不成,有關部門會出具相應的證明,然后就可以走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二、事故認定書下來后再報保險嗎
事故沒處理結束就需要通知。處理結束了就沒有必要?!督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芬幎?,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并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聯系方式、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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