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賠償,車輛正常損壞由公司負責,前提是駕駛員不是故意的。
如果是因為員工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公司車壞了,比如違反交通規則導致交通事故,最后交警認定員工承擔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那么公司要求員工賠錢就是有依據的。從現有的判例上看,一般公司承擔60%的責任,員工承擔40%的責任。
如果是車在正常運行過程中壞掉了,員工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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