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發傳單是犯法的。 在街上發傳單,只有傳單內容涉嫌反動宣傳,根據傳單內容、違法程度進行訓誡、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僅僅是宣傳產品,工商局會進行制止和處罰,是輕微的行政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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