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共同財產需雙方協議處理;如協議不成,法院根據財產具體情況判決,并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導致感情破裂,無過錯方可適當多分財產。夫妻需書面約定財產歸屬,離婚時按約定處理。如有配偶與他人同居或重婚,法院可判決離婚,并賠償無過錯方。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通常在有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對無過錯方會有所照顧,適當多分財產。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如果是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形,那麼法院可基於此判決離婚,并且無過錯方有權力據此要求對方給付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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