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可以隨時提出離職的。根據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一、暑假工離職需要提前幾天提出離職申請
暑假工多半是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因此暑假工可以隨時向用工單位提出離職申請。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二、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不同
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區別: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為主,全日制以日計酬為主;非全日制的當事人可以簽訂口頭協議,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而全日制的當事人要簽訂書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約,程序更為復雜。
三、解除兼職合同需要賠償嗎
解除兼職合同不需要賠償。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的,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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