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選擇了協議離婚的方式離婚的,需要下列手續:
(一)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好,并寫一份離婚協議書。
(二)雙方親自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三)經過離婚冷靜期?;橐龅怯洐C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離婚冷靜期。
(四)三十天后,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五)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選擇訴訟的方式離婚的,需要下列手續:(一)一方寫好起訴狀然后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起訴之后法院會進行審查,法院會在七日之內決定是否立案,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立案受理,并向被告送達起訴狀,然后被告要進行答辯。
(三)接下來原告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要交納訴訟費。
(四)進行調解,如果在庭前調解的環節調解成功了,則法院不再安排開庭審理。
(五)調解失敗的法院安排開庭審理。
(六)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就會判決準予離婚,反之就會判決不準離婚。
一、現在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要求
一、想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會受理立案。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三、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四、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五、調解成功不再開庭審理,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六、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協議離婚的程序為:
(1)準備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必須簽訂一份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必須包括雙方是自愿離婚和對子女的撫養、財產以及債務等事項協商一致。
(2)申請受理。男女雙方需拿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書面離婚協議等材料親自去民政局申請離婚登記。
(3)冷靜期。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4)審查和發證。如果30天滿了,自第31天開始至第60天,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民政局去申請領離婚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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