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對于欺騙他人吸毒罪的量刑標準
1、犯欺騙他人吸毒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販賣毒品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1、販賣毒品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根據本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販賣毒品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2、販賣毒品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這是各種毒品犯罪行為侵害的共同客體。
3、販賣毒品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卻仍然進行販賣。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販賣毒品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銷售或者以販賣為目的非法收買毒品的行為。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4、販賣毒品是指有償轉讓毒品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非法收購毒品。有償轉讓毒品,即行為人將毒品交付給對方,并從對方獲取物質利益。販賣方式既可以是公開的,也要能是秘密的;既可以是行為人請求對方購買,也可能是對方請求行為人轉讓;既可能是直接交付給對方,也可能是間接交付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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