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車主如果在出險以后報警了或向保險公司報案了,那么之后是可以報保險的。只要交警對于事故進行定責,保險公司會按照流程進行賠付。但車上如果沒有報警或報案,那么之后就不可以報保險了。沒有及時報警或報案,不能證明發生過交通事故,因此也就不能報保險。
法律依據:《交強險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日內,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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