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方面的規定是法院可以判決決定照顧子女的當事人、女方以及無過錯方可以適當的多分財產,因此未直接撫養孩子的、男方或者有過錯方就適當的少分財產。雙方當事人協商分割的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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