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的條件會有:客體是交通運輸安全,侵害的對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現代化交通工具,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遭受破壞,并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主體為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行為人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
一、扎車胎警察怎么處理
扎輪胎的行為本身至少屬于違法行為,情節較輕的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如果情節嚴重,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定罪量刑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進行判斷。如果扎輪胎造成的損失達到了5000元以上,根據刑法的規定,達到了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那么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數額較大或者是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輪胎,可能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火車、汽車、電車、輪船、航空器,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發生傾覆或者是損壞危險的,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了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二、醉駕撞車逃逸如何處理
醉駕撞車逃按如下規定處理:醉駕撞車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運輸,是指與一定的交通工具與交通設備相聯系的鐵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輸,這類交通運輸的特點是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緊相連,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危害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財產的廣泛破壞,所以,其行為本質上是危害公共安犯罪;
2、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大損失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主體不能理解為在上述交通運輸部門工作的一切人員,也不能理解為僅指火車、汽車、電車、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駕車人員,而應理解為一切直接從事交通運輸業務和保證交通運輸的人員以及非交通運輸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行為人在違反規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駕車、強行超車、超速行駛等,但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應當預見而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雖已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以致造成了嚴重后果。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據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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