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強法制宣傳
在全社會樹立起文明誠信觀念,營造出欠債不還可恥的社會氛圍,用社會輿論敦促欠債者按期償還債務。
二、加強對公民的投資風險教育和法制教育
樹立風險意識。相關新聞媒體應通過主動宣傳,向廣大公民宣傳民間借貸的風險,執法機關也要通過典型案列的宣傳,提高公民的風險意識。
三、加大對惡意欠債者處罰力度
對于那些采用欺騙手段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的借款人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建立社會信用機制
將惡意欠債者的信息納入征信系統管理,實現與金融機構、工商、稅務、房地產管理、公安機關等部門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和有效利用。
五、建立健全流動人口登機管理制度
比如建立登記回告制度,流動人口管理機關定期將流動人口的情況回告原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以便司法機關掌握被告行蹤。
以上是由律聊網律師為大家詳細介紹的“債務糾紛案件中被告失蹤該如何應對”相關信息,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該內容由 張勝云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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