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于夫妻雙方要離婚,一定要注意勸和不勸散。對于兩個人的婚姻問題,出現了亮紅燈的情況,那么一定是有一些無法避免的矛盾出現,這樣的情況各家有各家的不同,所以要幫助分析問題出現的根源,才能夠對癥下藥。如果夫妻雙方都有意要離婚的話,我們不能只去勸住其中的一方,那樣就算一方回心轉意的話,另一方還是問題,所以一定要對于雙方都要勸說,這樣才能起到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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