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沒有證據 法律問題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01:49:17
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沒有證據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梢韵葓缶?,讓警察機關經行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犯罪嫌疑人的各種證據,不得輕信口供。只有他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導讀法律分析??梢韵葓缶?,讓警察機關經行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犯罪嫌疑人的各種證據,不得輕信口供。只有他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法律分析:
可以先報警,讓警察機關經行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犯罪嫌疑人的各種證據,不得輕信口供。只有他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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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損壞他人財物沒有證據 法律問題
法律分析??梢韵葓缶?,讓警察機關經行調查收集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檢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犯罪嫌疑人的各種證據,不得輕信口供。只有他人的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證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必須保證一切與案件有關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觀地充分地提供證據的條件,除特殊情況外,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