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簽的。新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
一、入職體檢后多長時間可以簽訂勞動合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一般是入職之后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一個月內沒有簽訂的,是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那么用人單位需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由于勞動者的原因沒有簽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
二、不簽勞務合同如何賠償
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最多是11個月的)因為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合同了。
三、公司與員工一般約定多長時間簽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要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合同的開始時間,還是從正式入職的那天開始算起。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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