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是屬于工資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規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工資的確定方式,工資可分為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勵工資、津貼工資等。
一、試用期有沒有工資
實習期間是應當領取工資的。1、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2、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3、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4、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二、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
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為準。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一)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
1.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
2.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
3.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
4.運動員體育津貼。
(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
1.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2.按工作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三)獎金: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1.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2.節約獎包括各種動力、燃料、原材料等節約獎;
3.勞動競賽獎包括發給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的各種獎金和實物獎勵;
4.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5.其他獎金包括從兼課酬金和業余醫療衛生服務收入提成中支付的獎金等。
(四)津貼和補貼: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1.津貼。包括:補貼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補助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2.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如肉類等價格補貼、副食品補貼、糧價補貼、煤價補貼、房貼、水電貼等。
(五)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獎、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和社會義務原因按計件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
2.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三、如何對裁員經濟補償金計算
1、合法性裁員
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為: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了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通俗地說,經濟補償金中的月平均工資指是勞動者根據單位所發的工資條拿到手的工資?!秳趧雍贤▽嵤l例》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2、違法性裁員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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