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辦理海關進口手續及簡要說明,
1、外貿公司是指經國家商務部或省、市級商務部門批準其有進出口商品經營和代理權的企業。
2、所需通關單據:
1)進口合同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海運提單
5)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背書、傳真空運單據換?。?p>6)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上的規定)
二、從國外視同進口到保稅區
1、海關備案是指進口商將進口的貨物如實向海關申報,而無需加稅和進口許可證。備案進區后的貨物呈保稅狀態。
2、海關備案所需提供的單據:
1)進口合同(如國外賣方是本公司系統可免去)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背書、空運提單換?。?p>5)海運、空運提單
6)保稅倉儲進庫登記簿
三、從保稅區進口到國內
1、方法B是指在保稅區內投資經營自身產品,且經保稅區海關核準按月、季等核銷期限的倉庫和生產性企業,進口時可辦理的方法。特點是貨物可先實現國內銷售,后報關付稅、付證。
2、通關和核銷單據:
1)進口合同(保稅區內企業和外貿公司的)
2進口發票(保稅區內企業和外貿公司的)
3)裝箱單
4)出庫單(正本)
5)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上的規定)
四、從國外通過保稅區海關(一次性)進口到國內
1、這種方式是保稅區內企業為了保證自己獨立對海外經商的進口通關方法。
2、通關單據
1)進口合同(如國外賣方是本公司系統可免去)
2)進口發票
3)裝箱單
4)提貨單(正本海運提單背書、空運提單換?。?p>5)海運、空運提單
6)進口合同(保稅區內企業與外貿公司)
7)進口發票(保稅區內企業與外貿公司)
8)各種進口許可證(根據海關商品編號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征稅管理辦法》 第六條 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海關規章關于商品歸類、審定完稅價格和原產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進出口貨物的商品名稱、稅則號列(商品編號)、規格型號、價格、運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原產地、數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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