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時法律規定,犯人沒有權利選擇監獄。而且犯人一般不會關押在本地的監獄。另外男女不同監獄、成年犯與未成年犯不同監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偵查機關負責入、案件偵查人員、鑒定人、翻譯人員回避。
一、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的內容是什么
被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是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內容主要有:1.被害人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2.對偵查人員侵犯其訴訟權利或者進行人身侮辱的行為,被害人有權提出控告。3.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偵查人員、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申請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的,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對駁回申請回避條件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等權利。
二、怎么知道犯人在哪個監獄
犯人被緝拿關押在法院判決下來之后都會通知罪犯的家屬,所以如果作為朋友或是其他關系的人想要知道犯人被關押在哪一所監獄的話可以通過詢問罪犯的家屬得知。而如果是罪犯家屬的話也可以通過法院判決書來查看。第二種方法就是撥打罪犯被關押的監獄或是當地監獄管理局電話來進行查詢得知,每個地方的監獄管理電話都有所不同。
三、監獄放人會通知家屬嗎
監獄放人不會通知犯人家屬。法律并未對監獄釋放罪犯是否通知家屬作出規定,監獄放人沒有通知家屬的義務,家屬可以通過主動咨詢或者根據判決書等有效法律文書的規定,推算出放人的時間。此外,犯人也可以通過信件和電話等方式來通知家屬。
一、監獄釋放前準備如下:
1、出監教育,罪犯刑滿前三個月,調至出監教育監區。讓罪犯了解社會政策、變化與生活;
2、出監鑒定,監區提前一個月統計刑釋放罪犯名單,獄政部門門根據監區提供下月釋放罪犯名單,與檔案內容逐項進行認真核對。
二、辦理釋放手續如下:
1、結算勞動報酬;監獄的規定結算罪犯勞動報酬并領取《出監罪犯勞動報酬發放審核表》交給罪犯本人簽名確認,報監區長審核;
2、簽發釋放證明;罪犯刑滿之日24小時內辦好釋放手續,簽發《釋放證明書》;《釋放證明書》 正本給被釋放人員;副本、《出監鑒定表》及判決書抄件移送安置地公安機關;存根由監獄留存。
總之監獄放人不會通知犯人家屬,因為監獄放人沒有通知家屬的義務。監獄釋放前需要進行出監教育、出監鑒定,辦理釋放時需要結算勞動報酬、簽發釋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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