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火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1、放火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一般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民事主體的權利遭受某種不利的影響。權利主體只有 在受損害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法律上的救濟
2、行為的違法性。指對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規定的違反。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行為人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作為構成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系指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聯系
4、行為人的過錯。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具備的心理狀態,是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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