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6 02:54:27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涉及不動產物權和登記返還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導讀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涉及不動產物權和登記返還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涉及不動產物權和登記返還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九十六條
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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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房屋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是3年。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涉及不動產物權和登記返還財產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睹穹ǖ洹返谝话侔耸藯l。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