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途徑有兩種。具體是:
1、雙方協議處理,對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所共同擁有的財產,雙方可以協商一致處理;
2、訴訟分割,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無論哪種分割,都應當依法保護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