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餐館不得主動向食客提供一次性筷子垃圾源頭減量對減少垃圾處理量具有顯著作用。條例草案規定,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優先選擇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程控制、社會共治,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五條 國務院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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