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通常情況下,工傷期間單位不是只發基本工資。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是按照加班費之外的工資來計算的,部分用人單位也可按照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來做標準。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一、公司員工工傷如何記工資待遇
公司員工工傷就會按原工資來進行記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一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據員工的受傷實際情況確定,發放標準為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原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按月發放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節假日補貼、午餐補貼等。司法實踐中,原工資一般以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工資計算。
二、工傷休息20天工資怎么算
有。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一般來說,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加班費等除外)。但在實際中,很多單位是按照底薪,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等發放,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合法權益。
三、江蘇省的工傷待遇標準
按照規定,職工在工傷期間,工資由原單位按月支付,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按受傷前工資標準支付。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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