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犯是主犯的對稱,共犯種類之一,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的分子。
起輔助作用,指為犯罪的實施創造有利條件,如提出建議、提供工具、排除障礙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揮下進行某種具體犯罪活動,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實施某種情節輕微的犯罪行為。
對于從犯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