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不能。
根據法律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行為。
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公務員當股東屬于從事營利性活動,為法律所禁止,因此,公務員不能當股東,不能享受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四十二條 委任制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職務、職級發生變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職級的,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任免。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