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一、公司股東撤股怎么清算
公司股東是不可以撤股的,若想退出,可以通過轉讓股權的方式達到退出的目的。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分,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的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若是轉讓股權退出的股東,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的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二、自然人股東可以轉讓企業的股權嗎
自然人股東可以轉讓股權。股東轉讓股權應當依法進行,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三、家族式企業股東是否可以隨時退股
家族式企業股東不可以隨時退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退股。股東退股方式:股權轉讓;公司解散;異議股東收購請求權;其他方式。股東通過股權轉讓退股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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