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公司沒錢了仲裁有用。勞動仲裁勝訴后,勞動者可以申請強制執行(裁決書生效的三個月內),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要求公司支付金額。如果公司進入破產程序,勞動者的工資是優先清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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