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刑法對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什么
1、新刑法對毀滅國家機關證件罪既遂的判刑為:犯此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所謂毀滅,其方式多種多樣,如撕、扯、燒、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現為作為,又可以表現為不作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的緩刑辯護詞怎么寫
1、標題??蓪憽瓣P于案的辯護詞”;
2、前言: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3、辯護理由: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4、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5、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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