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無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種:
1、婚姻當事人有重婚的;
2、屬于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一方或者雙方未到法定婚齡的。
無效的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一、確認婚姻無效是否只能去法院
確認婚姻無效必須去法院。
1、無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2、申請婚姻無效必須去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后,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
原告申請撤訴的,不予準許。如果法院經審查認為該婚姻有效,則允許原告撤訴。
3、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18歲可以領取結婚證嗎
18歲不可以領取結婚證。法律規定結婚年齡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對于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婚姻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橐鰺o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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