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婚姻 的情形如下: 1.受脅迫 結婚 的。這種情況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結婚時沒有如實告知對方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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