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關系能否自行解除 ?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04:33:19
事實婚姻關系能否自行解除 ?
事實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實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確定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如果要解除事實婚姻,則需要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關系,則任何一方隨時可以解除。如果對財產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有爭議,可以就此問題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
導讀事實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實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確定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如果要解除事實婚姻,則需要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關系,則任何一方隨時可以解除。如果對財產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有爭議,可以就此問題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
事實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實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確定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如果要解除事實婚姻,則需要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關系,則任何一方隨時可以解除。如果對財產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有爭議,可以就此問題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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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關系能否自行解除 ?
事實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實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確定雙方構成事實婚姻的情況下,如果要解除事實婚姻,則需要去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關系,則任何一方隨時可以解除。如果對財產或孩子撫養權、撫養費有爭議,可以就此問題到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 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