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需要,離職必須要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嗎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得到用人單位的批準,勞動者只需要盡到書面通知試用期內,法律未規定書面形式,但出于保存證據需要,最好使用書面形式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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