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10年前的社保是可以的。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如果社保征收機構在10年才發現的,也可以依法進行追繳。
一、單位倒閉社保欠繳個人如何補繳
單位欠繳社保個人不可以單獨補繳,職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投訴舉報,讓單位為其將欠繳的社保補齊。根據我國社保法規定,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保,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如果用人單位接到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指令,仍然沒有為職工補足社保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有權查詢該單位的存款賬戶,并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二、如果單位不交社保怎么處罰
用人單位沒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將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還是不繳納補足的,由有關行政部門對該單位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同時,沒有被繳納社保的員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單位給經濟補償金。
三、社保今年欠費一千五千可以停保嗎?
社保欠費可以停保,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加收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罰款。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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