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租賃期間,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應及時通知房東進行修復。房東在接到通知后的七天內應進行維修,若逾期不維修,租客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若維修工作影響了租客的正常使用,房東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然而,如果損壞或故障是由于租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所致,租客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1、對于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租客應及時通知房東修復,房東應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租客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租客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租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租客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拓展延伸
租房子中損壞物品的責任歸屬及賠償責任如何界定?
在租房期間,如果發生損壞物品的情況,責任歸屬及賠償責任的界定是根據租賃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來確定的。一般情況下,如果損壞是由租客的過失或故意行為造成的,租客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壞是由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責任可能由房東承擔。具體情況需要根據租賃合同的約定、物品的價值、損壞程度等因素來綜合考量。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建議在租房前明確約定損壞物品的責任歸屬及賠償責任,以避免后續糾紛的發生。
結語
租房期間,對于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損耗,租客應及時通知房東修復。房東應在接到通知后的七天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租客可代為維修,費用由房東承擔。若維修影響租客使用,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對于租客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的損壞,租客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在確定責任歸屬及賠償責任時,需參考租賃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如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建議在租房前明確約定責任歸屬,以避免后續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賃物無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賃物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賃物權屬有爭議;
(三)租賃物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于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定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