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辦離職手續可以反悔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02:22:16
沒有辦離職手續可以反悔嘛
法律分析:離職手續沒辦完理論上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能不能買斷這個就不一定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勞動者在辦理離職手續途中反悔,原則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困擾,如果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以此開除勞動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導讀法律分析:離職手續沒辦完理論上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能不能買斷這個就不一定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勞動者在辦理離職手續途中反悔,原則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困擾,如果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以此開除勞動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分析:離職手續沒辦完理論上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能不能買斷這個就不一定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勞動者在辦理離職手續途中反悔,原則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困擾,如果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以此開除勞動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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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離職手續可以反悔嘛
法律分析:離職手續沒辦完理論上是可以撤回的,但是能不能買斷這個就不一定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實踐中,勞動者在辦理離職手續途中反悔,原則可能給用人單位造成困擾,如果構成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以此開除勞動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