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離職申請一般無效。如果是試用期員工,口頭通知單位離職消息,那么是可以離職的。如果正式員工口頭辭職,沒有書面通知單位,經單位和員工協商一致,也是可以辦理辭職手續離職。如果員工和單位沒有協商一致,那么口頭辭職
《勞動法》中對離職員工的新規定:
(1)辭職是勞動者的權利,不需用人單位的批準。(2)如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立即辭職。(3)如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4)試用期的,可以隨時辭職,之后,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了。(5)單位不能扣辭職勞動者的工資,除非在其用工合法的情況下和勞動者簽訂了違約金條款。(6)用人單位只能在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技術培訓和約定了服務期的情況下約定違約金條款。(7)如單位存在無故拖欠工資、克扣工資、不按照勞動法支付加班工資、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沒有按照勞動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采取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并要求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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